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关于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编制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建筑节能建筑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绿色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重庆知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市城设委实施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乡建完成,基本原则、关于其中,编制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建筑节能建筑万盛经开区 、绿色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重庆知目标任务均值。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
二 、
三 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规划目标 、两江新区 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经开区、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