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彼尔人缘很好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
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
。他即将高中毕业
,因为他知道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作为奖励
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 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
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可是
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当然
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
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理由是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
,对他说,被拒绝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
。
